宁波天一广场的星巴克,昨天在此
要是回到1年前,你跟我说咖啡馆或星巴克啥的,我完全没有概念。因为不爱喝咖啡,和小资也全不搭边,除非朋友相约我就不去咖啡馆。不想到了今年却和星巴克突然热络起来。唉为赚几个零花钱,贪财又懒惰的金牛座每次到交翻译稿deadline时,就只能抱着小电脑到星巴克去煎熬几个小时(在家铁定idle掉所有时间)。在这样大半年的每月1-n次亲密接触之后,终于体会到它的好:
- 够便宜够快餐:大大的一杯,又不贵,真实惠。我每次都是大杯或超大杯拿铁(其他对我不是太苦就是太甜),也去过别的馆子,咖啡就是小小的一杯,怎么够我熬时间;
- 有电源:中山公园附近的3间星巴克和另2间咖啡馆的各个电源插座在哪里我都差不多知道(要是我开咖啡馆子,第一件事就是每个座位一个插座。不晓得为什么很多国内的馆子都没有插座的说);
- 桌子够简单:很小的小圆桌,不能乱摆乱放,有助专心工作。凳子也不是那种软绵绵的(部分可能是),适合端坐姿势。
结果现在倒养成习惯了,闲逛或有比较长的时间要打发时就首选这里,感慨能有这种便捷的方式理想地解决工作和休闲的问题,真是好啊真是好。我要是开个咖啡馆子,就不考虑情调问题,最多第二位考虑,做到又实惠又实用又用户友好就很不错了。
评论 (2)
最过分的时候,我只要了杯白水,免费的,然后用它的电,用它的wi-fi, 哈哈哈,问题是,常常被人侮辱成小资,NND,压根不搭界的事
由 keke | 2007年12月06日 下午02时18分
发表于 2007年12月06日 14:18
我觉得说星巴克小资就等于说麦当劳小资,那里对我就是坐得久些可以用电脑的麦记。
由 danzhu | 2007年12月06日 傍晚07时52分
发表于 2007年12月06日 19:52